1. 比選條件
鄭州市軌道交通2017年高壓細水霧滅火裝置采購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比選人為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及自籌,現委托河南省機電設備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進行比選,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比選內容
2.1 項目概況:
鄭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日客流較大的車站二七廣場站、鄭州火車站、鄭州東站、燕莊站和換乘站紫荊山站5個車站各配置1臺推車式高壓細水霧滅火裝置。
2.2比選范圍:推車式高壓細水霧滅火裝置采購與相關服務。
2.3供貨期: 15 天。
2.4質保期:5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
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比選申請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比選申請人至少具備一項類似項目供貨業績。
本項目中的類似項目業績限于合同訂立日期在2012年1月1日起至比選申請截止時間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單項合同額不低于50萬元的高壓細水霧滅火裝置項目。
3.3.財務要求:比選申請人須提供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審計報告,比選申請人未連續三年虧損;審計報告中無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
3.4.比選申請人沒有處于破產、被責令停產、停業狀態。
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比選申請。
3.6.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比選申請。
4. 比選申請報名及比選文件的獲取
4.1報名及比選文件領取時間、地點:2018年 3 月 1 日至2018年 3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時 30 分至 11 時30 分,下午 15 時 00分至 17 時 30 分(北京時間,下同),在河南省機電設備國際招標有限公司(東明路與紅專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東,東明路187號金成大廈B座10層招標一部)報名。
4.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4.2.1營業執照、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代理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2.2上述資料的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由比選代理機構留存,原件則在驗證后當場退還(法人授權委托書除外);
4.3比選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
5.1比選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比選截止時間,下同) 2018年 3 月 22 日13 時 30分,地點為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鄭東車輛段B110會議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 cn)、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網(www.zzmetro.cn)、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網(www.zzmetro.com)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比選人: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地址: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鄭東車輛段
聯系人:李老師
比選代理機構:河南省機電設備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機電設備國際招標有限公司(東明路與紅專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東,東
明路187號金成大廈B座10層招標一部)
聯 系 人:王老師
電 話:0371-65528803
傳 真:0371-65528803
郵 箱:zhaobiao01@126.com
2018年3月1日